院内各单位:
省社科联评奖办根据《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实施办法》),于今年组织开展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设置23个学科评审组: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2.马列·科社(含政治经济学);3.党史·党建;4.哲学、宗教学;5.理论经济;6.应用经济;7.管理学;8.统计学;9.政治学;10.法学;11.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12.历史学、考古学;13.中国文学;14.外国文学;15.语言学;16.新闻传播学;1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8.教育学;19.体育学;20.艺术学;21.台港澳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22.科普读物;23.决策咨询。
申报者要根据申报成果的内容和性质自行选择相应的一个学科评审组进行申报,以便按所报学科评审组进行评审。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奖项总额为300 项,其中:一等奖 30 项;二等奖100 项;三等奖170 项。为确保成果质量,允许各学科组各等次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申报成果范围是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或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未申报参评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等);2.论文;3.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评审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办法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2日,申报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和修改。申报者需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登陆“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方网站”上的“福建社科评奖管理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填写《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注意:单位选择诚毅学院,申报单位选择厦门市社科联),并打印签字确认后提交到科研促进部(景祺楼1401,电话:6182009)。
(二)申报程序
1、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严把申报成果的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申报人必须通过评奖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成果汇总表》内容应与《申报表》、《评审表》和申报成果的信息一致。5月12日前申报人将签字确认后的《申报表》和《评审表》一式2份、《申报成果汇总表》及《诚信承诺书》(均需盖公章)报送科研促进部。
2、此次成果申报有项目数限制,学校将组织专家按照上级下达的申报指标数择优推荐出上报项目。
3、申报人在评奖系统上申报的成果、填写的《申报表》、《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同提交的纸质件一致,如有发现弄虚作假的,不但不予受理,还将记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表》和《评审表》各一式2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申报成果
论文类、调查报告、咨询报告类、著作类成果纸质版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表》后,装订在一起。
(三)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科研促进部邮箱kycjb2015@163.com。
科研促进部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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